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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6]3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32号)精神,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省中心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省中心下达的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为目标,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目的,以强化基金征缴为手段,将企业养老保险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个体从业及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使广大劳动者充分享受到社会和经济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 这次企业养老保险扩面的范围是:全市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包括城镇民营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不属于公有制的所有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省中心下达我市目标任务,结合我市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到今年12月底,100%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参保,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力求达到净增3万人的目标,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8.9亿元。各县(市、区)要按照年初确定的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目标,积极组织实施,认真落实。 三、扩面征缴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1日—6月30日)。研究讨论扩面征缴工作现状,起草《长治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对扩面征缴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成立扩面征缴领导组,准备扩面征缴宣传资料。 (二)宣传阶段(7月1日—7月31日)。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舆论宣传,大造声势。通过成果展览、媒体报道、走街串巷以及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动员会,大力宣传我市社会保障成果、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成果、参加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提高企业法人代表参保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为推动扩面征缴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登记参保阶段(8月1日—8月30日)。要求各县(市、区)抓住大户,盯住小户,抽调专人,挨家挨户按照规定依法进行登记、申报、缴费。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12月要对各县(市、区)非公有制企业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对积极参保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并进行典型报道,各县(市、区)要于12月15日前将扩面征缴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办公室。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要把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扩面征缴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扩面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落实。为了做好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市社保所成立扩面征缴领导组,并设立办公室,各县区要相应地成立养老保险扩面征缴领导组。各级扩面征缴办公室要加强对扩面征缴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抽调专人,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政策、规定,以确保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长治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组。 组 长:闫俊文 副组长:项玉兴 成 员:张海成 窦志刚 江虎英 达瑞霞 马丽平 程 千 贾银龙 工作职责:全面组织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协调所内外各部室之间的关系,对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布置、安排,定期研究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长治市社保所综合室,由综合室江虎英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突出重点,加大扩面工作力度。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重点抓好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要积极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争取人大、政协领导的支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查、督导作用;积极与当地工商、统计、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协调,取得支持和配合,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综合手段,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1、强化宣传,营造扩面征缴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制定全面、系统的宣传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持续、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社会影响。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扩面的目的、意义和具体的操作办法;跟踪系列报道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后给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带来的实际利益;宣传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正面典型;并对整改不力、抗法拒保的“钉子户”予以曝光。二是深入到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向法人代表、管理人员及职工群众宣传讲解社会保险政策及具体的操作方法,动员他们依法尽快参保。三是深入到个体从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集中的场所,面对面地向他们宣传讲解社会保险政策,动员积极参保,并针对这一群体的特点,采取多种灵活形式,方便、快捷地为他们办理参保手续。 2、摸清底数,保证扩面工作有的放矢的稳步推进。首先,要会同地税、财政、工商等部门,结合劳动保障年检、工商税务年审、社保稽核等项工作,对全市用工单位及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其次,要对辖区内尚未纳入到应参保单位台帐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详细排查,逐户摸清这些单位的从业人数、生产经营状况、未参保原因等情况,并将其补充到应参保单位台帐中,视情况确定扩面重点,并分期分批的组织实施;第三,摸清应接续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有针对性地推进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3、明确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扩面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市局将扩面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县、区,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县、区要进一步将扩面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任务到岗,指标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加强部门协调,搞好相互配合。各县区要认真落实长政发[2006]84号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全力攻坚;积极与工商、税务、财政、审计、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有效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参保,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5、优质服务,方便参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窗口,实行“一表申报核定”、“一票征缴”,提供“一站式”服务。社会养老保险申报核定实行“同一地点”、“同一表格”。并要开设个人服务窗口,方便个人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申报,实行现场缴费。要积极开展“一票征缴、按比例分账”工作,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完善部门业务衔接,方便参保对象的社会养老保险申报、核定和缴费工作。 (三)、抓住时机,依法征缴。今年一季度我市经济形势发展较好,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依据,以《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与劳动监察等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开展养老保险缴费稽核,依法查处各种瞒报、少缴养老保险费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有缴费能力的欠费企业,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督促他们尽快补缴,坚决防止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现象的发生。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建立征缴激励机制,制定超收奖励办法,努力实现基金征缴应收尽收。同时要强化稽核,巩固扩面工作成果。一方面,要做好集中扩面期间已登记但未缴费单位的保费征收工作,防止和杜绝虚拟参保问题;另一方面,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集中精力,组织人力,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已参保单位的参保人数、工资基数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并形成制度,确保应收尽收。 (四)、建立督查通报制度。为确保今年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完成,一是在全市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扩面征缴工作日汇报、周调度、月通报制度。从6月份起,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要每日将扩面工作动态、进度向同级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县级经办机构按周汇总后,报市级经办机构,市要对照目标任务,对各县及本市工作情况实行按周调度,督导全市工作进度,市要对各县扩面征缴工作实行按月通报制度;二是建立私营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情况月报制度。各县要指定专人,认真填报,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报市所综合室;三是市所在年终考核评比时将加大扩面征缴工作的分值所占各县工作的评分比重,并且将各县每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报表情况和调度情况列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四是市所将适时对各县扩面征缴情况进行检查,对进度慢、成效低的县市区提出督办意见,给予通报批评;对进度快、成效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并通过报纸、电台和《长治社保信息》进行正反两方面的通报。同时要实行基金预决算管理办法,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造成基金缺口的县,所需资金由当地政府负责。市所每月对各县《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进展情况通报》将抄报市政府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抄送各县政府和各县劳动保障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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