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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单位就业人员变化情况表
附件: 监测单位就业人员变化情况表.xls
填表说明
(一)企业性质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具体按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16类确定。 附件1) (二)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所属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14号)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的大类确定。(附件2) (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就业人数是指在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劳务派遣等形式的用工人数。 (四)建档期末就业人数,首次指2010年5月底监测企业就业人数,以后各月依次指上月底监测企业就业人数。调查期末就业人数,首次指2010年6月底监测企业就业人数,以后各月依次指本月底监测企业就业人数。 (五)就业人数减少类型对应栏目,只在就业人数出现减少情况时填报。 (六)增减人数、增减幅度栏目出现人数减少情况时,数据前均用负号标明;就业人数减少类型对应栏目数据前均用负号标明。 (七)就业人数减少主要原因代码:①产业机构调整;②重大技术革新;③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④订单不足;⑤原材料涨价;⑥工资、社保等用工成本上升;⑦劳动力供给不足;⑧经营资金困难;⑨税收政策变化(包括税负增加或出口退税减少等);⑩季节性用工;⑪其他。 填写就业人数减少主要原因栏目,需要按照原因的重要性排序,选择填写最多3个代码。就业人数减少主要原因合计栏目、总计栏目,要根据综合分析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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