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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参保步骤


一、与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汇报企业基本情况,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了解、咨询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本企业参保方案;
二、确定专管员,尽快熟悉社会保险的政策业务,并做好本企业职工的宣传发动工作;
三、认真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与企业职工签定规范的劳动就业合同,以城市户口、农业户口分类将企业职工造册登记;
四、持《企业登记证书》和本企业首次参保方案,报经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定后,再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参保事宜。
五、企业要及时向农保经办机构提供本企业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表、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对象个人情况登记表》。
六、乡镇企业农户按本企业上月农民工工资总额的10%、个人按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缴纳保费,城户缴费比例、基数按城镇企业养老保险规定执行。
七、企业缴费后,社保和农保经办机构分别开具收缴保费票据,妥善保管档案资料,并每年向参保企业和职工公布个人帐户余额。

主办单位:山西省长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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